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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,激发教师队伍活力,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7月25日,延吉市启动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。
据了解,延吉市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、逐步推进的方式,通过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。教师交流轮岗的年限不得少于3年(近3年内新聘教师交流轮岗年限不得少于1年)。纳入交流轮岗的教师包括,各中小学校在本校连任满9年的毕业班教师;在本校连任满9年的非毕业班骨干教师、培养对象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;其他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。
同时,延吉市还对因特殊情形,不纳入交流轮岗和延期纳入交流轮岗教师作出规定。
编辑:李洪威
审核:钱洪涛
终审:孙明晖